上海市2021自考《公司法》模拟试题及答案(二)
单选题(共15题,共30分)
1. 依照《公司法》,以下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法定设立条件的是( )。
A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B 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C 有公司名称
D 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参考答案:D;
2. 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解散后,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 )组成。
A 股东
B 董事
C 监事
D 股东、董事、监事共同
参考答案:A;
3. 住所地在长春的四海公司在北京设立了一家分公司。该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北京实达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实达公司的楼房一层,年租金为30万元。现分公司因拖欠租金而与实达公司发生纠纷。下列判断哪一个是正确的?( )
A 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法律责任由合同的当事人独立承担
B 该分公司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又无四海公司的授权,租赁合同无效
C 合同有效,依该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四海公司承担
D 合同有效,依该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四海公司及其分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答案:C;
4. 甲、乙、丙、丁分别为未来的公司取一个名称,其中可以采用的是:( )。
A 北京大地商贸公司
B 北京666商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C 中国北京商品贸易国际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D 北京汇通商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参考答案:D;
5. 某有限责任公司打算与另一公司合并,该合并方案必须经( )。
A 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B 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C 全体股东通过
D 出席股东会的全体股东通过
参考答案:B;
6. 海红贸易有限公司、金拓造纸有限公司等5家发起人拟共同发起设立一家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发起人应认缴的注册资本数至少应为人民币( )。
A 3万元
B 10万
C 175万元
D 500万元
参考答案:D;
7. 甲、乙、丙三个共同出资成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其出资比例分别为20%、20%、60%。现丙与丁达成协议,丙将自已在该公司的出资全部转让给丁。甲、乙知晓后均不同意。以下几种意见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A 甲和乙都不愿购买丙欲转让的出资,丙也不得将出资转让给丁
B 甲和乙都不愿购买丙欲转让的出资,丙就有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C 丙的表决权占全体股东表决权的1/2以上,他完全有权决定将出资转让给丁
D 丙有权自由地转让出资,无需经甲、乙同意
参考答案:B;
8. 确定公司住所的标准是下列那一项?( )
A 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B 经营场所所在地
C 注册所在地
D 法定代表人办公地所在地
参考答案:A;
9. 某区政府工业主管部门作出决定,把所属的A公司的两个业务部分立出再设B公司和C公司,并在决定中明确该公司以前所负的债务由新设的B公司承担。A公司原欠李某货款5万元,现李某要求偿还,你认为该债务应当如何处理?( )
A 由B公司承担债务
B 由A、B、C三个公司分别承担债务
C 由A公司承担债务
D 由A、B、C三个公司连带承担债务
参考答案:D;
10.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人数是多少?( )
A 3人以上
B 3至13人
C 5至19人
D 3至19人
参考答案:C;
11. 光华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为扩大生产规模增发新股,董事会拟定发行新股的方案,该方案中包含下列事项,请问其中哪一项不符合法律规定?( )
A 为吸引更多的投资,拟按股票票面价值的九折发行
B 光华糖业公司的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C 所有新股均为无记名股票
D 所有新股的发行均由一家证券公司包销
参考答案:A;
12.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 )。
A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B 董事会决议
C 董事长书面同意
D 法定代表人书面同意
参考答案:A;
13. 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的:( )。
A 三个月前置备于本公司,供公司股东查阅
B 60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公司股东查阅
C 30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公司股东查阅
D 20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公司股东查阅
参考答案:D;
14. 关于代表诉讼的表述正确的是( )。
A 王某,有限公司股东,自己可以提起代表诉讼
B 李某,股份公司股东,自己可以提起代表诉讼
C 股东的分红被大股东违法决议变相挪用,可以适用代表诉讼
D 公司董事会召集程序违法,可以适用代表诉讼
本文标签:上海自考 法学类 上海市2021自考《公司法》模拟试题及答案(二)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http://www.shzkw.net/)
⊙小编提示:添加【上海自考网】招生老师微信,即可了解2024年上海自考政策资讯、自考报名入口、准考证打印入口、成绩查询时间以及领取历年真题资料、个人专属备考方案等相关信息!
添加“上海自考网”招生老师微信
在线咨询报名报考等相关问题
上海自考网声明: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952056566@qq.com
相关《上海市2021自考《公司法》模拟试题及答案(二)》的文章
上海自考便捷服务
上海自考微信交流群
扫码加入[自考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