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自考各院校学位申请要求

编辑整理:上海自考网     发布时间:2021-04-16    阅读量:

学校 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授予学士学位
申请学士学位的期限 凡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的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应在取得毕业证书之日(以证书签发日期为准)起十二个月内,在规定的时间向继续教育学院提交学士学位申请材料。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其申请。
上海外国语大学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愿意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政治上有明显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或行动,经说服教育后仍坚持不改者;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的本科毕业生,各科总分的平均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不含加考、免考课程成绩)者方可申请学士学位。 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行政拘留处罚或刑事犯罪记录者;
无违纪作弊记录。 有违纪作弊记录者;
  各科总分的平均成绩未达到70分以上者;
华东师范大学 学生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审核准予毕业,获得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 在学期间被行政拘留或构成刑事犯罪的。
英语(二)或日语(二)课程考试成绩70分及以上。 在学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
毕业论文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 自学考试的学生受到延迟毕业一年及以上处分的。
上海财经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应届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 有明显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或者行为,经说服教育仍坚持不改;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无违纪作弊记录;  自学考试至学位申请期间被追究刑事责任;
毕业论文通过答辩,且成绩必须“中”及以上的。  自学考试期间有违纪作弊记录;
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CET4)考试或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3笔试成绩合格;获得之日至学士学位申请日期止四年内有效。  
华东政法大学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须完成包括论文在内的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学习内容,经审核符合毕业条件,并取得毕业证书;  
毕业论文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  
须持我校自考准考证参加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语(二)”课程考试,且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  
复旦大学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成绩全部及格; 在学期间因违反《复旦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七条至第六十九条规定曾受到纪律处分的非全日制本科生,学校不接受其本科毕业当年的学士学位申请。
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成绩不低于75分;  
申请学士学位时应当持有四年内签发的成绩合格的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单,或者持本校准考证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或《日语(二)》课程考试成绩不低于75分。或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CET4)考试或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3笔试成绩合格;获得之日至学士学位申请日期止四年内有效。  
上海大学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75分(良)及以上者。  
学位英语成绩满足以下要求:已获得上海市社会考点颁发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成绩单或合格证书”或“大学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420分及以上)”,成绩有效期从自考本科毕业证书上日期向前追溯在四年内有效。大专或大专以上在读阶段取得的四级成绩报告单考点必须与就读学校相一致。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没有受到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  
英语(二)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  
毕业论文成绩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应届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通过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及毕业实践环节的考试,成绩均合格,平均成绩在 70分(含70分)以上者; 考生在籍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相应处罚者;
非外语本科毕业生在毕业时的最近四年内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为425分及以上者或毕业时的最近四年内通过全国英语等级考试(3级)笔试者,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视同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且无通过时间年限的要求。 在自学考试期间违反考场纪律而受过处分者;
根据四舍五入原则,课程总平均成绩为69.50分(含69.50分)至69.99分的按照70分计算,即平均成绩分数在此范围内的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申请的相关要求。本解释适用于2003年(含2003年)以后毕业的自学考试毕业生。  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课程总平均成绩为本科课程成绩和毕业考核(TMT或BET中级)成绩的平均成绩,加考课程成绩不计入平均成绩,平均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上海中医药大学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考生开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者;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考生毕业论文答辩结果达到良好; 有过作弊行为者;
国家英语四级考试(CET-4)分数达到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当年可授予学士学位英语水平最低分数线,或全国英语等级(3级)考试(PETS-3)笔试合格。【CET-4成绩单、PETS-3笔试成绩合格证书,获得之日至学士学位申请日期止四年内有效。】 未达到毕业要求者;
  严重违反学术诚信者;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考生未获得《英语(二)》课程单科合格证书者;
  自取得毕业证书(以证书落款日期为准)起一年以后提出申请者。
上海师范大学 申请者必须是上海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专业的本科毕生。  
申请者必须符合自学考试本科毕业条件,且全部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毕业论文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  
通过全国英语三级考试,外语证书或成绩的有效期为4年。  
同济大学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学术道德规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无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相应专业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且毕业设计(论文)合格,通过答辩,经审核准予毕业;  
参加相应专业的四门学位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 (每个专业的四门学位课程由一门英语、一门基础课以及两门专业课程组成。)  
英语学位课程学校不单独组织考试,学位申请人必须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或全国英语等级考试(3级)(PETS-3)笔试,其合格标准按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标准为准。英语学位课程考试成绩从获得之日至学士学位申请日期止四年内有效。一门基础课和两门专业课考试由同济大学学位主管部门统一命题、考试与阅卷。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自学考试的学生受到延迟毕业一年及以上处分的。
经自学考试通过本科专业开考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  
参加并通过由本校继续教育学院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设计(论文)公开答辩,且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达到
70 分及以上;
 
PETS-3 笔试成绩合格,或持本校自考准考证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课程考试,成绩达到 70 分(百分制)及以上,或在取得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后(以证书签发日期为准),参加毕业后最近一次由本校集体组织报名的 CET-4,成绩达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本市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英语水平最低线。  
对仅英语成绩未达到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在毕业后一年内(以证书签发日期为准)达到要求的,方可提出学士学位申请。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考生开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考生毕业论文答辩结果达到良好;  
国家英语四级考试(CET-4)分数达到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当年可授予学士学位英语水平最低分数线,或全国英语等级(3级)考试(PETS-3)笔试合格。【CET-4成绩单、PETS-3笔试成绩合格证书,获得之日至学士学位申请日期止四年内有效。】

学校 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授予学士学位
申请学士学位的期限 凡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的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应在取得毕业证书之日(以证书签发日期为准)起十二个月内,在规定的时间向继续教育学院提交学士学位申请材料。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其申请。
上海外国语大学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愿意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政治上有明显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或行动,经说服教育后仍坚持不改者;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的本科毕业生,各科总分的平均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不含加考、免考课程成绩)者方可申请学士学位。 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行政拘留处罚或刑事犯罪记录者;
无违纪作弊记录。 有违纪作弊记录者;
  各科总分的平均成绩未达到70分以上者;
华东师范大学 学生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审核准予毕业,获得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 在学期间被行政拘留或构成刑事犯罪的。
英语(二)或日语(二)课程考试成绩70分及以上。 在学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
毕业论文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 自学考试的学生受到延迟毕业一年及以上处分的。
上海财经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应届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 有明显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或者行为,经说服教育仍坚持不改;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无违纪作弊记录;  自学考试至学位申请期间被追究刑事责任;
毕业论文通过答辩,且成绩必须“中”及以上的。  自学考试期间有违纪作弊记录;
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CET4)考试或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3笔试成绩合格;获得之日至学士学位申请日期止四年内有效。  
华东政法大学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须完成包括论文在内的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学习内容,经审核符合毕业条件,并取得毕业证书;  
毕业论文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  
须持我校自考准考证参加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语(二)”课程考试,且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  
复旦大学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成绩全部及格; 在学期间因违反《复旦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七条至第六十九条规定曾受到纪律处分的非全日制本科生,学校不接受其本科毕业当年的学士学位申请。
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成绩不低于75分;  
申请学士学位时应当持有四年内签发的成绩合格的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单,或者持本校准考证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或《日语(二)》课程考试成绩不低于75分。或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CET4)考试或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3笔试成绩合格;获得之日至学士学位申请日期止四年内有效。  
上海大学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75分(良)及以上者。  
学位英语成绩满足以下要求:已获得上海市社会考点颁发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成绩单或合格证书”或“大学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420分及以上)”,成绩有效期从自考本科毕业证书上日期向前追溯在四年内有效。大专或大专以上在读阶段取得的四级成绩报告单考点必须与就读学校相一致。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没有受到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  
英语(二)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  
毕业论文成绩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应届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通过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及毕业实践环节的考试,成绩均合格,平均成绩在 70分(含70分)以上者; 考生在籍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相应处罚者;
非外语本科毕业生在毕业时的最近四年内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为425分及以上者或毕业时的最近四年内通过全国英语等级考试(3级)笔试者,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视同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且无通过时间年限的要求。 在自学考试期间违反考场纪律而受过处分者;
根据四舍五入原则,课程总平均成绩为69.50分(含69.50分)至69.99分的按照70分计算,即平均成绩分数在此范围内的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申请的相关要求。本解释适用于2003年(含2003年)以后毕业的自学考试毕业生。  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课程总平均成绩为本科课程成绩和毕业考核(TMT或BET中级)成绩的平均成绩,加考课程成绩不计入平均成绩,平均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上海中医药大学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考生开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者;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考生毕业论文答辩结果达到良好; 有过作弊行为者;
国家英语四级考试(CET-4)分数达到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当年可授予学士学位英语水平最低分数线,或全国英语等级(3级)考试(PETS-3)笔试合格。【CET-4成绩单、PETS-3笔试成绩合格证书,获得之日至学士学位申请日期止四年内有效。】 未达到毕业要求者;
  严重违反学术诚信者;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考生未获得《英语(二)》课程单科合格证书者;
  自取得毕业证书(以证书落款日期为准)起一年以后提出申请者。
上海师范大学 申请者必须是上海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专业的本科毕生。  
申请者必须符合自学考试本科毕业条件,且全部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毕业论文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  
通过全国英语三级考试,外语证书或成绩的有效期为4年。  
同济大学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学术道德规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无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相应专业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且毕业设计(论文)合格,通过答辩,经审核准予毕业;  
参加相应专业的四门学位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 (每个专业的四门学位课程由一门英语、一门基础课以及两门专业课程组成。)  
英语学位课程学校不单独组织考试,学位申请人必须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或全国英语等级考试(3级)(PETS-3)笔试,其合格标准按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标准为准。英语学位课程考试成绩从获得之日至学士学位申请日期止四年内有效。一门基础课和两门专业课考试由同济大学学位主管部门统一命题、考试与阅卷。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自学考试的学生受到延迟毕业一年及以上处分的。
经自学考试通过本科专业开考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  
参加并通过由本校继续教育学院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设计(论文)公开答辩,且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达到
70 分及以上;
 
PETS-3 笔试成绩合格,或持本校自考准考证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课程考试,成绩达到 70 分(百分制)及以上,或在取得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后(以证书签发日期为准),参加毕业后最近一次由本校集体组织报名的 CET-4,成绩达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本市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英语水平最低线。  
对仅英语成绩未达到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在毕业后一年内(以证书签发日期为准)达到要求的,方可提出学士学位申请。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考生开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考生毕业论文答辩结果达到良好;  
国家英语四级考试(CET-4)分数达到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当年可授予学士学位英语水平最低分数线,或全国英语等级(3级)考试(PETS-3)笔试合格。【CET-4成绩单、PETS-3笔试成绩合格证书,获得之日至学士学位申请日期止四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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