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宪法学考点:我国宪法有关社会保障权的规
编辑整理:上海自考网 发布时间:2018-05-23 阅读量:次
1.《宪法》第45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国家和社会保障残疾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
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2.《宪法修正案》第23条:
2004年《宪法修正案》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国家和社会保障残疾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
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2.《宪法修正案》第23条:
2004年《宪法修正案》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本文标签:上海自考 法学类 自考宪法学考点:我国宪法有关社会保障权的规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http://www.shzkw.net/)
⊙小编提示:添加【上海自考网】招生老师微信,即可了解2024年上海自考政策资讯、自考报名入口、准考证打印入口、成绩查询时间以及领取历年真题资料、个人专属备考方案等相关信息!
添加“上海自考网”招生老师微信
在线咨询报名报考等相关问题
上海自考网声明: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952056566@qq.com
相关《自考宪法学考点:我国宪法有关社会保障权的规》的文章
上海自考便捷服务
上海自考微信交流群
扫码加入[自考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