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上海自考网 > 法学类> 正文

自考知识产权法考点:商标的分类

编辑整理:上海自考网     发布时间:2018-05-23    阅读量:
  商标的分类
  (一)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1、商标按照其使用的对象不同进行分类,可以分为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2、商品商标是生产经营者在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经销的商品上所使用的商标。服务商标是服务性行业所使用的区别标志,即提供服务的人在其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服务项目上所使用的标志。
  3、美国于1946年率先在其商标法《兰哈姆法》中对服务商标提供注册保护,此后,各国纷纷效仿。1958年里斯本会议修改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增列各成员国应予保护服务商标的条款。迄今,已有100多个国家或地区建立了服务商标保护制度。
  (二)文字商标、图形商标、字母商标、数字商标、三维标志商标、颜色组合商标及组合商标
  1、文字商标,即以文字构成的商标。除法律明确规定不得使用的文字外,企业可以自由选择文字作为商标。以文字作为商标含义明确,重在表意,但其形象性不够。
  2、图形商标,是指由平面图形构成的商标,不受文字的限制,便于记忆,但不便称呼,其表意性不及文字商标。
  3、字母商标,是指由字母构成的商标。
  4、数字商标,是指由表示数量的数字构成的商标。
  5、三维标志商标,即立体商标,是指由三维标志或含有其他标志的三维标志构成的商标。
  6、颜色组合商标,是指由几种不同的颜色按照一定的规则组合而成的商标。在TRIPS协议签订后,在绝大多数国家得到承认。
  7、组合商标,即由上述各要素组合组成的商标。图文并茂,其设计一般以图形为主,文字为辅;既表形,又达意,最为普遍。
  (三)制造商标、销售商标和集体商标
  1、制造商标,亦称生产商标,是商品制造者所使用的商标。
  2、销售商标,又叫商业商标,是商品经营者使用的商标。
  3、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的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四)联合商标、防御商标与证明商标
  1、联合商标,是指同一个商标所有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的若干个近似商标。在这些近似商标中,首先注册或主要使用的商标为正商标,其余商标为该商标的联合商标。
  2、防御商标,是指同一商标所有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注册使用同一个著名商标。最先创设的商标为正商标,后在不同类别商品上使用的同一商标为防御商标。
  3、证明商标,又称保证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使用其商品或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商标的作用
  1、商品来源的标示作用
  2、商品质量的监督作用
  3、商品选购的指导作用
  4、商品销售的广告作用

本文标签:上海自考 法学类 自考知识产权法考点:商标的分类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http://www.shzkw.net/

本文地址:http://www.shzkw.net/fxl519/10237.html


小编提示:添加【上海自考网】招生老师微信,即可了解2024年上海自考政策资讯自考报名入口准考证打印入口成绩查询时间以及领取历年真题资料个人专属备考方案等相关信息!

上海自考网招生老师微信
添加“上海自考网”招生老师微信
在线咨询报名报考等相关问题

上海自考网声明: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952056566@qq.com

上海自考便捷服务

上海自考微信交流群

上海自考微信交流群

扫码加入[自考交流群]